(一)申请时间及主体
一般情况下,要在事故发生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准备材料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用人单位申请时,要准备好这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请的基本表格;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东西;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用来证明受伤或者患病情况。
(三)权益享受
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相应的赔偿等权益,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