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的理解:
工作时间比较好确定,一般就是单位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等。比如员工按照单位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8小时工作时间内,或者经单位同意在下班后加班期间突发疾病,符合后续条件的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岗位不仅局限于员工日常固定的工作地点。像员工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在单位内部其他合理区域,比如去资料室查找资料、去会议室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会议途中突发疾病,也可能被认定。如果是外出办公,在外出办公的合理区域,比如到客户单位洽谈业务时突发疾病,同样可能符合条件。这里强调的是与工作有合理关联的区域。
对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要注意这个时间是从发病开始计算,抢救应当是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的积极有效的抢救。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和主体:
工伤认定需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来审查判断。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员工本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都将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