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作中遭受工伤骨折后,一定要尽快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来说,职工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过认定确定是工伤之后,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流程,根据鉴定结果来明确伤残等级,这一步对于后续确定赔偿金额非常关键。
(三)获取相应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也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治疗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有伤残津贴等项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