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伤等级:工伤认定后,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工伤等级,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前提。
(二)各项赔偿计算:
1. 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报销,但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相关规定。比如治疗工伤所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才能予以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职工正常工作时应得的收入。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比例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等级越低,津贴比例越低。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计算,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依次递减。
5. 因工死亡赔偿: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关注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在工伤保险赔偿的具体标准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所以要详细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