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劳动关系且属于工伤情形: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体来说,要支付像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待遇。哪怕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也不能逃脱赔偿责任,还是得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
(二)如果是劳务关系:
责任承担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要是提供劳务者自己本身有过错,比如没有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作业等,那么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可能就会相应减轻。而如果接受劳务一方没有给提供劳务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像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必要的防护用具等,一般来说接受劳务一方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三)确定责任的关键:
首先要明确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之后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主体。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