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计算基数
一般参照当地相关规定,常见的是以本人工资或者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基数。
若职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计算基数;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计算基数。
(二)明确计算月数
不同地区计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月数可能不同,通常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月数。比如,有些地区五级伤残可能是18个月(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六级伤残可能是16个月等。
(三)关注地区调整情况
部分地区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进行适当调整,要留意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