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的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工伤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需要注意,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2.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来支付,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的标准支付。
3. 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金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单位要依法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才能确定具体的补助标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