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人依然能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主张相应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赔偿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比如医疗费,即工人因工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人因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还有伤残津贴等,用以保障工伤工人后续的生活。
2. 若无法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人则可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含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一系列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用于照顾受伤工人的费用,以及交通费等,同时还包括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
3. 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形,工人都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凭证,能证明工人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材料;证人证言,了解受伤情况的相关人员的证词等,以此证明受伤事实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方便后续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