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员工要是回老家进行保守治疗,只要相关费用是因工伤产生的,而且是合理的医疗费用等,一般情况下都是能得到赔偿的。
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3. 在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员工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4. 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员工需要生活护理,那么生活护理费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3个不同等级来支付。支付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