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后,仍有可能会退侦。在司法实践中,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案件的侦查工作可能并未完全结束,若侦查机关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某些事实,就有可能启动退侦程序。
比如,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案件中某些关键证据存在瑕疵或不充分的情况,为了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公正审判,就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退侦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最多可延长至两个月。在退侦期间,侦查机关会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取证等工作,以弥补之前侦查的不足或获取新的证据。
然而,并非所有签了认罪认罚的案件都会退侦,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侦查机关、检察院的工作安排。如果案件的证据已经较为充分且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就不会进行退侦,而直接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