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通常在伤情变得相对稳定之后,或者停工留薪期结束的时候,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一般来讲,职工经过治疗,等到医疗终结期满了(也就是伤情相对稳定了),要是出现了残疾,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那就必须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这类的,在停工留薪期满的时候就可以去做鉴定。这里得注意,申请鉴定的时候,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提出,并且还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等等。鉴定机构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把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综合起来进行评定,这样就能确定伤残等级,也就为工伤职工后续的赔偿之类的事情提供了依据。比如说,某个职工在工作中受了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生判断伤情相对稳定了,或者停工留薪期到了,那他就可以按照规定去申请伤残鉴定,通过鉴定机构的专业评定,就能清楚知道自己的伤残等级,从而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