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而离开现场的这种举动。具体来讲,有以下这些情形:其一,当驾驶人明明已经知晓发生了交通事故,却毫不迟疑地直接驾着车或者直接舍弃车辆,飞速逃离事故现场。这种行为极其恶劣,完全是对法律和受害者的漠视。其二,把受伤的人送到了医院,这看似是一种积极的举动,但如果之后既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案,又毫无缘由地离开医院,那也属于逃逸行为。其三,虽然把伤者送到了医院,然而却没有留下自己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且也不接受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这种做法同样构成逃逸。其四,在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的期间,故意躲藏起来逃避,不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去处理事故,这也符合逃逸的定义。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逃逸行为的认定,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大家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逃逸存在疑问,那么就应该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总之,只要有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这种行为,通常就可以认定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