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哈,工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要是自己不小心摔伤了,一般来说公司是不用负责任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呢,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不是由自己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这些事故造成的伤害,才会被认定为工伤。要是工人是因为自己本身的原因才摔伤的,像突然犯了自己的病,走路的时候不小心啦之类的,并且也不是因为机动车事故等那些法定的情形,那公司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责任。
不过呢,如果公司存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违法的情况,使得工人没有办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应该在工伤保险待遇所包含的项目范围内,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到底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大家有疑问的话,还可以进一步去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