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除了交房款,还需要交买卖房屋的税费,而且有些是双方都要承担的,因此有些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主体,为了避免承担这些税费,就联合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只有两方看得到,另一份给所有人看,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毕竟这种合同实际上就有不正当性,因此有些人在签好之后不知道能不能产生效力。
在实际中,“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一般“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所以,为了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的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并不能因此直接导致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没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话,以此为由是无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不过,即使阴阳合同并不是说就是无效的,实际中,购房签订阴阳合同会有下面的风险:
1、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2、买方违约的风险。对卖方来说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会大大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
3、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若为了逃避税收或骗取虚假的银行贷款,而签订的阴阳合同,司法实践中,通常最后都会被认定无效合同。
4、行政处罚的风险。卖方签订“阴阳合同”来逃税,一但被税务机关查出,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5、刑事处罚的风险。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偷税罪,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