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诸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发生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认定过程顺利进行。
(二)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确定为十级伤残(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对于各项赔偿要明确支付主体和标准。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要妥善保存好所有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要保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应与单位明确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避免后续出现工资支付方面的纠纷。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要了解清楚自己的缴费工资情况,以便准确计算应得的补助金数额。
(五)若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清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对于可能涉及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要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明确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还是用人单位支付,保留好相应的费用凭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