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当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职工要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合法合规,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比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便顺利获得该补助金。
(二)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在准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沟通好相关事宜,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手续。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应关注支付进度,确保自身权益。
(三)对于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医疗费:
- 如果后续还有治疗需求,职工要妥善保存好后续治疗的相关票据,如病历、检查单、药品清单、收费凭证等。按照规定,会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报销,不能期望一次性获得所有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定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