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方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工伤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诊疗项目、药品、医疗器械等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这样才能确保相关费用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方面:像轻微骨裂这种情况,有可能构不成伤残等级。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就不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基于伤残的赔偿项目。不过,要是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四)赔偿数额确定方面: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的花费情况,比如医疗费、护理费等的实际支出,还有职工本人的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并且,所有的赔偿都要依据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的结果来进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