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纯工伤情形下:
员工遭受工伤后,主要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那里获取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员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还需支付伤残津贴等。在这种单纯工伤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一说法的。
(二)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时:
要是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在员工工伤期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者除了能够享受正常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例如,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