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费用相关赔偿:
1. 治疗工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要是单位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支付这笔钱。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这笔费用就得单位自己掏腰包。这样能确保职工工伤治疗的费用有出处,不会因为单位的过错而影响治疗。
2. 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是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发放的。这是对职工住院期间生活费用的一种合理补偿,保障职工在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
(二)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还是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让职工能够安心养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