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金额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说的本人工资,就是工伤职工在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说,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9 = 45000元。
(二)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当职工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时候,工伤保险基金就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过具体的标准得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怎么规定的。不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区可能是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计算。
(三)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同的情形下,也就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它的标准同样是由省级政府规定的。例如有的省份可能会根据职工的年龄、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