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交警扣车,首先要保持冷静,配合交警工作,不要抗拒执法,避免让情况变得更糟。
(二)询问交警扣车的具体原因,对照上述常见扣车情形,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相符。
(三)关注扣车时间,若是因收集证据扣车,留意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时间,在五日后若未收到领取通知,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若是其他违法情形扣车,尽快接受处理或提供、补办相关证明手续,以便车辆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