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工伤期间工资是这样发放的:
1. 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那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都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很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一些时间,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3. 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以后,原来的待遇就会停发,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去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了之后还需要治疗,那就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总而言之,工伤期间的工资得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来发放,具体发放的时长得根据伤情等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