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手续后安置房通常归女儿
一般来说,要是安置房已经明确表明是赠与女儿一套的,而且相关的交付工作都做好了,产权登记等手续也都完成了,那这套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就是女儿的。比如说,房子已经实际交给女儿使用,产权也登记在女儿名下,这种情况下,女儿对这套房子就拥有相应的权利。
二、未办手续赠与人可能撤销赠与
从法律方面来讲,赠与是需要双方参与的一种法律行为。要是只是口头说给女儿一套房,但是没有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这些手续,在房屋的产权还没有正式转到女儿名下之前,赠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是能够撤销赠与的。就像《民法典》里规定的那样,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不过,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那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以及带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像这种依法是不能撤销的。
三、确定归属关键看产权转移手续
所以,想要确定这套安置房是不是完全属于女儿,最关键的就是要看有没有完成产权的合法转移以及其他相关的手续。只有把这些手续都办理妥当,女儿对这套安置房的所有权才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