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劳动仲裁中的虚假诉讼,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慌乱。着手整理自身掌握的能证明对方存在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情况的材料,像相关文件、聊天记录、证人信息等。
(二)主动与仲裁机构沟通,清晰、准确地向工作人员说明发现的问题以及提供所收集的证据,积极配合仲裁机构后续的调查工作。
(三)关注仲裁流程和对方动态,若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对方有新的不当行为,及时向仲裁机构汇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