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答辩状
如果选择当庭提交答辩状,要做好心理准备。提前预估好法院不接受或者要求庭后补充的情况。若希望避免这种风险,最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时提交。
(二)对于证据
务必重视举证期限,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要是真有客观原因导致逾期,赶紧准备好能证明是客观原因的材料,并及时和法院沟通。若对方同意质证,也能增加证据被采纳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