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1、保险合同有效,那保险利益自然都能得到保障。
2、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法定无效是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
(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
(2)恶意的重复保险。
(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
(4)人身损害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制。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例如,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以欺诈、捏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不诚实的手段,欺骗保险人而签订保险合同无效。当其被保险人不诚实的行为被证实时,合同从签订之时就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