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
这种关系和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婚姻关系受法律全面保护,而同居关系相对松散。
(2)同居期间,双方不存在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
不存在相互扶养义务,一方遇到困难,另一方在法律上没有必须帮扶的责任;也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除非有遗嘱指定。
(3)同居财产分配有规则。
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比如一方独自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难以区分的按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就根据出资等合理分配。
(4)子女抚养方面,同居期间生育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
双方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权,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提醒:
处理同居相关问题时,要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建议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