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的一个概念,是国家禁止性规定。我国1982年《经济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是,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无效,即涉及到国家禁止性规定的认定问题。所谓国家禁止性规定,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上的禁止性规定,也包括国家政策上的禁止性规定。国家的禁止性规定,既为保障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害,也同时包括组织、公民利益不受侵犯,因而与国家、公民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对国家的禁止性规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该条规定确认合同无效。而对于违反其他国家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可以适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确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