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擅自建房,在农村耕地上建房前,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若符合,按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后再建房。
(二)对于历史遗留形成的无证房屋,若不违反规划等,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补办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尽快补办手续。
(三)若已出现未经批准建房的情况,主动配合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房屋等,避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