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擅自转移房产权,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转移的合同、交易记录、协商信息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离婚时发现该行为,可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主张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离婚后才发现的,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积极配合法院审查转移产权行为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