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需牢记车辆保险索赔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在时效内积极维权,避免错过索赔时间。
(二)发生保险事故后,车主应立刻通知保险人,不要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延迟通知,以防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导致保险人对无法确定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尽快启动索赔流程,整理好相关资料,按保险公司要求办理索赔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