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机关收集毒品犯罪证据途径
1. 物证收集注重现场勘查、搜查扣押,查获毒品、毒资、涉毒工具等直接证明犯罪的物品。
2. 书证收集可通过调查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获取通讯记录、账本等反映毒品交易的资料。
3. 询问相关知情人、吸毒人员等获取证人证言。
4. 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得其供述。
5. 对查获毒品进行成分、含量鉴定得出鉴定意见,确定毒品性质和危害程度。
(二)个人应对措施
个人发现毒品犯罪要及时报案,让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