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对内转让在双方间生效,受让方可依约享有股东权利;对外不具对抗效力,第三人信赖登记信息交易受保护,未登记还可能影响公司对股东身份确认,转让后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转让协议后,即便未办理变更登记,此转让在双方之间即产生法律效力,受让方依据协议可享有股东权利,若转让方违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而在对外关系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具有公示公信作用,第三人基于对登记信息的信赖与登记股东进行交易,会受到法律保护。像原股东将已转让股权再次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登记,第三人能够取得股权,此时受让方只能向转让方索赔。同时,未办理变更登记可能使公司难以确认股东身份,给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等带来不便。为保障各方权益,股权转让后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若您在股权转让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