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协商不成且仲裁委已裁决后,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起诉,对终局裁决有法定情形可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双方未起诉则裁决生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有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非终局裁决不服也能走诉讼程序,但终局裁决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申请撤销,这是为了保障仲裁的效率和权威性。若双方都认可裁决或在规定时间未采取行动,裁决即生效,此时不履行裁决的一方会面临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后果。如果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对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