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债务份额时,各债务人严格按照约定份额承担债务责任。当事人应留存好约定的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等,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无据可依。
(二)无约定份额时,先依据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要积极收集与交易相关的各类资料,以便确定份额。若无法确定份额,则各债务人平均承担债务。
(三)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灵活选择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履行超出自己份额债务的债务人,应及时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并保留好履行债务和追偿的相关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