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违法辞退,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工作年限、被违法辞退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用人单位依法辞退且因劳动者过错无需补偿,劳动者应先确认自身行为是否确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若认为不构成过错,可提供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也可申请仲裁。
(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被依法辞退,若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齐,同时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