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申请,注意要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适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及时去做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
(三)积极协商赔偿。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和用人单位心平气和地谈赔偿事宜。
(四)协商不成采取法律途径。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