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准确判断辞退情形。对于员工严重违规、被追究刑责等过错性辞退,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可不支付补偿金。
(二)在非过错性辞退时,如员工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等情况,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先安排合适岗位,若仍不行再辞退并支付补偿金。
(三)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