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主动辞职且未满足工期,一般正常流程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这样能合法解除合同,单位无需赔偿。
(二)若遇到特殊情况,像单位暴力强迫劳动、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不按时足额发工资、不为员工交社保等,员工被迫辞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环境照片等,以便后续维权。
(三)员工可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