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合同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字,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若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等情况未经追认,由代理人担责;恶意串通或因过错致损,代理人也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工程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字,此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归被代理人,代理人通常无需承担责任。然而,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签字,且未得到被代理人追认,该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责任由行为人即代理人承担。另外,若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二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代理人过错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需进行赔偿。如果您在工程合同代理签字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