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关系中工伤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担责,未缴工伤保险单位全担;劳务关系中按双方过错担责,个人劳务关系受第三人损害,可向第三人追责或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
法律解析:
在劳动关系里,工伤保险是保障员工工伤权益的重要制度。若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无连带责任情况。若单位未缴纳,就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对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约束。在劳务关系方面,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则需赔偿。对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若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其有两种维权途径,既可向第三人要求侵权赔偿,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这些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用工形式下的合法权益。若您在工伤或劳务损害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