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土地合同如下: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承包地或租赁地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从事苗木种植、农业项目等与之相配套的经营、建设相关活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土地位于 ,四至为 。共计 块地,所属土地约 亩。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每亩年租金为 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三年的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交三年租金,之后每三年合同到期前乙方交后三年的租金,租金到期前甲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及时续交。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合同签订后将此合同交村委会备案,同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
6、租赁期内, 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可进行绿化用房、水电、道路、沟渠等建设。享有经营自主权、占有、使用、收益权等相关权利。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 可转租他人经营, 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五、其他约定
1、乙方租赁期间,如遇租赁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所有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设施、建筑、经营损失等)全部归乙方所有,土地的补偿款由甲方所有。对于附属物补偿款未达成一致、未签订补偿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在此之前不得领取土地补偿款。
2、地上附属物补偿款由政府直接划入乙方账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土地补偿款由甲方直接领取,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3、若政府补偿款为包干制,即不区分地上附属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则按此前最相近的地块土地补偿价格分配给甲、乙方。打款方式依照前款,如无法实现前述打款方式,优先打给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