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继续有效,除非有特别约定,如有需要,可继续详细解答.房屋租赁合同能作废吗,具体怎样的呢。不能,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