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纠纷,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加快纠纷解决速度。
(二)若纠纷情况复杂不适用简易程序,进入普通程序后,要做好大概六个月内审结的准备。若有特殊情况可能延长,需关注法院的相关通知。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同样特殊情况可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