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年人再婚子女不同意,先和子女协商交流,向他们说明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讲清楚自己再婚的真实想法以及婚后生活规划,尽力争取子女理解。
(二)要是协商没有效果,子女用暴力或威胁方式干涉父母再婚,父母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反映,让这些单位进行调解劝阻。
(三)情况严重时,父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子女承担刑事责任。
(四)无论子女是否反对父母再婚,子女都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