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要确保约定的管辖地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这样约定才会有效。若不清楚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优先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作为约定管辖地。
(二)明白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约定管辖,即便有约定也按法定管辖来。若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三)在诉讼阶段,约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时,要保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这样约定才有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