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工伤认定与鉴定:务必确认这两项已完成,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这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赔偿项目:一般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协商赔偿: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和单位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四)仲裁与诉讼: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