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回房屋,按自己意愿处理。
(二)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1.赠与情况:完成产权登记后赠与一般生效,父母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但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法定情形,父母可撤销赠与。
2.借名买房:父母有证据证明借名事实,可要求将房屋过户回来。
3.出资为借款:若父母出资本意是借款给子女,可通过诉讼要求子女偿还购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