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配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赠与财产的转账记录、购买物品的发票、聊天记录等,以证明配偶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的事实。
(二)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明确赠与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占比和性质。
(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撰写合格的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和事实理由。
(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等待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未取得原配同意,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