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要尽量确保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完整。
(二)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如果自身要先履行主要义务,应确认对方会接受,同时保留好履行义务和对方接受的相关证据,如交付货物的凭证、对方接收货物的签收单等。
(三)若合同以口头等其他形式订立,要注意留存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